定了,下周六上班!
好消息!
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
于5月20日当天正常办理
(资料图)
结婚登记业务
有领证计划的小伙伴
记得提前预约啦!
咸安区民政局关于“5.20”开展结婚登记的公告
广大市民朋友:
每年的5月20日是结婚登记高峰日,恰逢2023年5月20日为周六,非法定工作日;为满足广大市民实现“5.20”结婚领证的美好愿望,体现“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”服务理念,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5月20日当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办理时间、办理地址、办理方式
(一)办理时间:2023年5月20日 上午: 9:00—12:00 下午:14:00—17:00 (二)办理地址: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D区民政婚姻登记处窗口。(三)办理方式:结婚登记当事人需现场审核证件、取号等候、叫号办理。
预约时间、预约方式
(一)预约时间: 当事人应提前2天通过网络预约形式或登记当天现场叫号排队登记。 (二)预约方式: 1.网上预约:个人登录《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://zwfw.hubei.gov.cn/》,点击“便民服务”中的“湖北婚姻预约登记”进行预约; 2.手机下载鄂汇办APP,选“便民服务”中“婚育服务”选项,点“查看全部本地可用服务”进行预约。3.电话咨询:0715-8340032
结婚登记所需材料
1.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; 2.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(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、户籍地派出所公章、承办人签章,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,并载明登记日期;双方均不属于咸宁市户籍,但双方或一方属于湖北省户籍,除需提交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,还应当提交户籍为省内的一方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; 3.现役军人须出示有效的军人证件、居民身份证原件,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; 4.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、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(一审判决书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);离婚/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离婚/丧偶; 5.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,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及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,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,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,需到有关机关补盖;(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)6.双方两寸近期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3张(非现役军人不能着军装)。
注意事项
1.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,按时到场; 2.请当事人在市民之家民政婚姻登记窗口区域内活动,自觉维护大厅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。 温馨提示:请每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核对证件是否符合办理条件,避免“520”当天因证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办理。结婚登记需理性对待,不盲目跟风,我们提倡天天都是好日子,婚姻是否幸福美满与婚姻登记日期无关,婚姻幸福需要夫妻二人互相扶持、共同经营,非必要不在特殊日期扎堆登记,最后感谢您对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特此公告!咸安区民政局
2023年5月12日
来源:咸安区民政局
编辑:王炎艳 监制: 陈 凯出品: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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